“模数共振”行动:以行业数据、模型和场景形成协同循环
工信部办公厅与国家数据局综合司部署2026年“模数共振”行动,围绕行业数据集、行业模型、专用模型和特色智能体组织任务,并将评测反馈用于数据和模型优化。文件还提出建设协同空间、创新联合体与重点城市,明确方案编制、阶段评估和总结节点。这些属于年度工作部署及目标,不是已经取得的产业成果或企业项目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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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办公厅与国家数据局综合司部署2026年“模数共振”行动,围绕行业数据集、行业模型、专用模型和特色智能体组织任务,并将评测反馈用于数据和模型优化。文件还提出建设协同空间、创新联合体与重点城市,明确方案编制、阶段评估和总结节点。这些属于年度工作部署及目标,不是已经取得的产业成果或企业项目成效。
本篇作为历史相关基础规则收录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0日发布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,自5月1日起施行,细化故意侵权、严重情节及赔偿基数的认定,明确法定赔偿额不能直接作为计算基数。文件适用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,为AI企业涉及的软件、专利和商业秘密争议提供参考,具体责任仍须结合权利类型与案件事实判断。
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法发〔2026〕4号文件,部署2026—203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。其中第九项关注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、训练语料使用及相关侵权纠纷,提出结合人的指令、选择和修改判断独创性。它是司法指导性质的实施方案,不是法释司法解释。本条按原始日期补录,不预判具体内容的权属或企业责任。
五部门公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,适用于面向境内公众的持续性情感互动,明确不涉及这类互动的客服、问答和工作助手等不适用本办法。文件规定训练数据、交互数据、未成年人保护、AI身份提示及退出机制等责任,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。企业应结合实际服务功能判断范围,不能仅按产品名称套用。
本篇回溯收录工信部等八部门2026年1月7日发布的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实施意见。文件围绕行业模型、工业智能体和高价值场景推进应用,配套行业转型指引与企业应用指南。指南要求先诊断规划,再结合数据、算力和模型条件部署验证,并持续评估安全与效果。文中规模指标属于政策目标,不是企业成果,也不代表所有企业都须自建模型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修改网络安全法的决定,增加关于AI基础研究、算法、训练数据、算力和风险监管的规定,并支持用AI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。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本条依据网信办10月29日公开转载的正式决定整理,聚焦AI相关变化,不将修改决定视为整合后的法律全文。
本篇回溯收录2025年互联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。最高人民法院于当年10月11日发布文件,11月1日起施行,将网络数据、个人信息和隐私、虚拟财产及不正当竞争等纠纷纳入集中管辖,并调整有关行政案件范围。这项基础程序规则与AI企业的数据业务、平台服务及争议处理相关;个案由哪家法院受理,仍要核对地域、级别和案件类型。
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意见部署科技、产业、消费、民生、治理和全球合作六类重点行动,并提出数据、算力、开源生态、人才及安全能力等支撑方向。本文依据工信部2025年8月26日公开转载的政策全文整理,区分转载日期与国务院8月21日成文日期。文件中的阶段目标属于发展部署,不代表企业可直接获得补贴或已形成应用成果。
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8日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,文号为法发〔2025〕15号。第七条涉及数据产权司法保护研究、数据要素流通和人工智能纠纷审理。该文件面向民营经济司法保障,并非 AI 专门规章或司法解释;本条仅摘记相关内容,按历史原始日期收录,不将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向解读为对具体应用的合规许可。
中国气象局与国家网信办公布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,支持气象数据集、算力和模型研发,同时对服务备案、合法数据来源、内容标识和风险管理作出规定。文件还限定公众气象预报及预警信息的发布传播来源,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气象领域的服务规章,企业不能把技术试验能力直接等同于面向社会发布预报的资格。